1. 首页 > 招生问答

北京去医院就诊规定?

一、门急诊

1. 关联患者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诊二维码。

关联地点:自助机、门诊建码处、急诊建码处

既往已经关联社保卡与就诊二维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不需要再次关联

确认手机APP、微信服务号中“二维码用户身份”为“医保用户”

2. 同时携带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和就诊二维码就医。

3. 挂号(取号)及交费时,必须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未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取号)及交费者,所有费用均自费。

4. 按照政策规定,上年度参保人员在本年度连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报销,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不享受门(急)诊报销。当年符合参保条件且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缴费(如新生儿,当年缴费即可享受门急诊、住院报销)。

如提示就诊二维码不能和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关联,或交费时提示不享受医保待遇,原因包括患者医保未满足缴费年限、欠费、社保卡芯片受损等。请咨询居住地社保所。

5. 以下情况发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无需医院开具“全额结账证明”),到居住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1) 使用临时卡/新参保未取得临时卡;

2) 急诊就诊未持卡;

3) 社保卡遗失或损坏,在预挂失或补换社保卡期间;

4) 出院结算之前,社保卡留存在住院处期间;

5) 医保系统升级,导致断网,无法在医院结算。

二、住院

1. 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未出示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本次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2. 住院期间不得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我院及外院门急诊产生任何交易(包括挂号、交费和退费等),否则本次住院费用不能报销。

3. 住院期间按医师要求到外院进行检查的,出院前携带《外院检查申请单》、交费发票、明细到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核,根据医保政策办理报销。

4. 出院当天将出院通知单和出院诊断证明交到住院处。出院3个工作日后办理结算手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00。

5. 住院费用能否报销,以出院诊断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为准。

6. 住院期间因下列原因在我院全额交费者,可携带“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出院诊断证明”及“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到医保办公室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到居住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1) 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在红名单内;

2) 社保卡遗失或损坏,正在办理中;

3) 使用临时卡/新参保未取得临时卡;

4) 其他医院出院后,社保卡压卡期间,在我院住院。

7. 住院期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由本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到医保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24小时内转院的按连续住院处理,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与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分别进行结算并累计计算。

网上预报名-优先获取补助
学生姓名
当前年龄
理想专业
QQ/微信
学生电话
家长电话
注:网报信息加密处理,请放心填写。

本文内容部分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